株式会社泰昌将根据以下方针,努力妥善处理客户、合作伙伴和员工等的个人资料和特定个人资料:
我们将遵守《个人资料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《特定个人资料的适当处理指引(企业编)》和内部规章等,妥善处理个人资料和特定个人资料。
当我们从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直接以书面等形式获取个人资料时,我们将明确说明使用目的,并在其他情况下通知或公开使用目的。
除非事先获得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,或者根据法律允许的情况,否则我们将不会超出必要范围以外的使用目的使用个人资料。
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个人资料泄露、遗失或损坏,并妥善管理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个人资料。
我们将对员工等进行适当的监督,并对委托他人处理个人资料的情况进行监督,确保适当管理个人资料。
除非事先获得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同意(包括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资料以实现使用目的的情况),或者根据法律允许的情况,否则我们将不会将个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。
如果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要求通知、披露、更正、停止使用等其个人资料,我们将确认并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处理。
我们将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合作伙伴的特定个人资料:
1.薪资、费用等支付调查报告书制作工作等
2.股息、剩余金的分配以及基金利息的支付调查报告书制作工作等
我们将在以下范围内使用合作伙伴的特定个人资料:
1.源泉征收相关工作等
2.扶养扣除申报书、保险费扣除申报书兼工资所得者配偶特别扣除申报书制作工作等
3.工资支付报告书制作工作等
4.工资支付报告特别征收有关工资所得者异动申报书制作工作等
5.特别征收转换申请书制作工作等
6.退休金等受给者分类支付调查报告书制作工作等
7.退休所得申报书制作工作等
8.财产形成住房储蓄、财产形成年金储蓄相关申报书、报告书和申请书制作工作等
9.健康保险、厚生年金、企业年金报告事务等
10.国民年金第三号报告事务等
11.健康保险、厚生年金、企业年金申请、索取事务等
12.雇用保险、工伤保险报告事务等
13.雇用保险、工伤保险申请、索取事务等
除非根据法律规定,否则我们将不会将合作伙伴的特定个人资料提供给第三方。
我们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安全管理措施,防止个人资料和特定个人资料的泄露、遗失或损坏,并对处理个人资料的员工和委托方(包括再委托方等)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监督。
此外,我们制定了《个人资料和特定个人资料安全管理规则》。
我们将指派负责人负责客户、合作伙伴或员工等的个人资料和特定个人资料的处理,并努力保持持续改善和充分的安全管理体制。